首頁 > 案例 > 刑事案件 > 當檢察官、律師習得的被動技能
信用不好貸不到款,把自己的房子「假買賣」過戶給親友,再由親友當人頭向銀行辦房貸,就算房子真的有設定抵押、後來也正常繳款,還是可能成立詐欺。
賄賂也可以藏在「土地買賣價差」裡
民事是侵害隱私,在刑事卻是合法證據?
以承攬為名就不用承擔職安法的刑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