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容易偷走老人財產的人,只有詐騙集團?
錯了,是那個每天幫他保管存摺、印章,還被制度認定值得信任的人。
一名任職板橋榮家的輔導員,工作內容就是保管榮民的重要財物,協助辦理存款提領。
結果她拿著三名榮民的存摺和印章,假冒本人填寫提款單,再交給毫不知情的銀行、郵局人員領錢。
其中一名榮民,被她前後提款30次,拿走245萬9千元。
另一名榮民的帳戶被註記只能本人提款,她發現現金領不出來,沒有就此停手。
她先把錢從銀行轉到同一名榮民的郵局帳戶,再拿郵局存摺把錢領走。
三名榮民合計被拿走349萬5千元。
法院認為,這些存摺、印章與款項,本來就是她基於公務職權保管的財物,因此不是普通竊盜,而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
她雖然在犯罪被發現前主動自首,獲得減刑,最後仍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很多制度防得了外面的詐騙集團,卻防不了裡面那個拿著鑰匙的人。
一名任職板橋榮家的輔導員,工作內容就是保管榮民的重要財物,協助辦理存款提領。
結果她拿著三名榮民的存摺和印章,假冒本人填寫提款單,再交給毫不知情的銀行、郵局人員領錢。
其中一名榮民,被她前後提款30次,拿走245萬9千元。
另一名榮民的帳戶被註記只能本人提款,她發現現金領不出來,沒有就此停手。
她先把錢從銀行轉到同一名榮民的郵局帳戶,再拿郵局存摺把錢領走。
三名榮民合計被拿走349萬5千元。
法院認為,這些存摺、印章與款項,本來就是她基於公務職權保管的財物,因此不是普通竊盜,而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
她雖然在犯罪被發現前主動自首,獲得減刑,最後仍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很多制度防得了外面的詐騙集團,卻防不了裡面那個拿著鑰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