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法快速註冊方法?
公司若已在新加坡或歐盟申請/註冊商標,可透過《美國商標法》 Section 44 進行美國商標申請:
Section 44(d)(基於在先申請)
條件:須在外國提出申請後6個月內向美國申請。
效果:可主張優先權,美國申請日回溯至外國申請日。
注意:後續仍需提交使用證據或外國註冊,才能完成註冊。
Section 44(e)(基於外國註冊)
條件:外國商標已核准註冊。
優點:無需提交美國實際使用證據即可在美國完成註冊。
必須提交外國註冊證明文件。
簡言之:
僅遞交申請中 → 走44(d),需6個月內申請並最終補足使用或外國註冊。
已註冊 → 走44(e),可直接在美國註冊且免用證據。
Section 44(d)(基於在先申請)
條件:須在外國提出申請後6個月內向美國申請。
效果:可主張優先權,美國申請日回溯至外國申請日。
注意:後續仍需提交使用證據或外國註冊,才能完成註冊。
Section 44(e)(基於外國註冊)
條件:外國商標已核准註冊。
優點:無需提交美國實際使用證據即可在美國完成註冊。
必須提交外國註冊證明文件。
簡言之:
僅遞交申請中 → 走44(d),需6個月內申請並最終補足使用或外國註冊。
已註冊 → 走44(e),可直接在美國註冊且免用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