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 節稅與稅務訴訟 > 左手開假發票給右手

案例Cases

左手開假發票給右手

分享到
逃漏稅案假戲真做,最後還是演砸了

一企業社跟兩家公司,左手開假發票給右手,右手再開給左腳,藉此虛增進項扣抵稅額

國稅局一看這幾家互開發票的關係企業,馬上請負責人來喝咖啡

最精彩的轉折就在這裡

登記負責人A在國稅局和地檢署偵查時,一肩扛下所有責任,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是實際負責人,還說有親自跟廠商進出貨

結果到了法院審理階段,A翻供說我只是個掛名的借牌人頭,那些出貨單,是真正老闆B在國稅局停車場叫我臨時補簽的!

被真正的老闆隨便洗腦兩句,就傻傻地去國稅局幫忙頂罪,連出貨單都是在停車場臨時抱佛腳簽出來的

到了法庭上絕對禁不起檢辯雙方交互詰問的考驗

這次算A運氣好, B在法庭上良心發現,坦承A真的只是單純出借公司牌照,對開立不實發票逃漏稅的事情完全不知情

A當初去參觀B的工廠時,確實看到工人在搬床墊半成品,哪裡想得到B後來竟然是用五金百貨的名目亂開假發票?

不能因為一個人頭借了牌,就預設有幫助逃漏稅的不確定故意

A最後獲判無罪,全身而退;而那個在停車場遞筆叫人簽名的B則被判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