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 刑事案件 > 講道理還是物理?
公司實際負責人被羈押後,把公司交給別人管理,後來公司繼續用中國製材料冒充臺灣製品交付國防部。
最近愛馬仕包包遭紅酒潑到的事件,很適合拿來當作判斷陳述可信度的教材。
員工都一樣,就可以把舊公司的實績拿來當新公司的嗎?
我只是做選民服務,公務員有自己的專業判斷沒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