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 刑事案件 >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案例Cases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分享到
阿布達比轉機男被捕,妻子要求無償負擔機票費用,

外交部若真的用「無償」方式幫這位當事人買機票、負責6天食宿

這不是暖心

這是圖利

不是我講白

是刑法、貪污治罪條例講白

公務員將公費用於特定私人,圖利罪的典型套路

國家機關不是高級管家

外交部的急難救助有明確規範:

能協助

能先行墊付

就是不能完全免費

否則所有旅客都知道

回不了家?找外交部報帳

這制度不用三年就崩壞

更何況

新聞內容還提到

家屬人在土耳其旅遊

當事人在杜拜等不到律師

回頭卻要求外交部無償買機票

還特別強調「不能借貸」

這種要求如果真的被政府答應

那才是對所有依法遵守程序的國人最大的不公平

外交部若這樣做

不是幫助國民

是在幫特定個案開後門

那就不只是行政裁量不當

而是踩進刑事責任的雷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