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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叫你去開槍殺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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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叫你去開槍殺熊

槍開了

政府卻撤了執照

這不是笑話,是日本北海道獵人的真實故事

理由是什麼?

那一槍有跳彈風險,很危險

法院花了幾個月討論那零點幾秒的決定

這很眼熟?

台灣那個狒狒案就是一樣的情形

這一件剛好我在當公訴檢察官的時候有蒞到部分的庭期

圍捕狒狒現場一團亂

吵的不只是動物有沒有威脅

而是誰有權力開那一槍

體制永遠需要一個英雄,也永遠需要一個代罪羔羊

最好是同一個人,這樣最省事

日本政府為什麼能把責任完美甩鍋給獵人?

因為他們用槍規則寫得清清楚楚

規則越清楚,就越容易找到你哪裡不符合規定,然後把你釘死

台灣為什麼狒狒案吵半天獵人沒事,反而是政府的人員被判刑?

因為規則模糊

規則越模糊,責任就越模糊,就可以裝沒事

規則,制訂是為了在出事的時候,能清楚地找到一個人來扛

所以結論是什麼?

不要當那個第一個拿槍的人

除非你背後那個叫你開槍的,官比你大,而且有白紙黑字的命令

不然,掌聲是他們的,子彈跟官司是你的

體制不愛英雄,體制只愛祭品

想清楚你的價碼,再決定要不要扣下板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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