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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大腦就想衝去告死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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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當檢察官的時候,常常看到一種人,

不經大腦,就想衝去告死對方,

覺得自己是正義,是受害者,全世界都該聽他的。

但他們從來沒算過,這口氣,值多少錢?

你看那個王文洋的女大生案就知道,

告到底,在法庭上把王家的臉皮一層層剝下來,

她能拿到的錢,法律上就那一點點。

但私下和解呢?

她賣的就不是法律上的規定,是王家的面子。

面子,才是全世界最貴的東西。

劉潤有個很簡單的對錯判斷標準,「誰的損失大,就是誰的錯」。

這不是法律,這是現實。

你跟大鯨魚吵架,他損失的是「一點點」,

對他來說可能不痛不癢。

但你損失的,可能是「億點點」。

不要用你的全部,去賭對方的九牛一毛。

那種匹夫見辱,拔劍而起的戲碼,電影看看就好。

在現實世界,我們的目標不是贏得掌聲,是拿到錢。

想要用痛罵換尊嚴?翻譯翻譯一下,甚麼叫尊嚴???

那我寧願在三天之後,收到驚喜,接上黃老爺的大腿,讓帳戶收入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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