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 刑事案件 > 在法庭上動之以情有用嗎?
信用不好貸不到款,把自己的房子「假買賣」過戶給親友,再由親友當人頭向銀行辦房貸,就算房子真的有設定抵押、後來也正常繳款,還是可能成立詐欺。
警察把警方正在查的消息通風報信,刑責只會是洩密嗎?
工程卡住半年,公務員提醒:「有回饋金,程序會順一點。」?
民事是侵害隱私,在刑事卻是合法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