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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露中毒案毒物鑑定前後不一,法院認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下毒,判決無罪。
航警局承辦人為特定廠商修改採購規格、洩漏秘密文件並收取回扣,法院判處重刑。
說明正當防衛關鍵在致命傷形成時不法侵害是否仍在,並舉遭持鐵棍強押反擊無罪案例。
媳婦掐婆婆脖子時遭婆婆咬手臂,法院認侵害仍持續且未過當,成立正當防衛無罪。
法院認為先吵架不等於挑唆防衛,遭人從背後勒頸時咬手指脫困,仍成立正當防衛。
作者以檢察官經驗說明,空手對抗持刀者且無處可躲,反擊致傷成立正當防衛不起訴。
里長侵吞里民敬老兌換券,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論罪,減刑後宣告緩刑並命支付公庫。
刑警查毒時侵吞現金並調包毒品,法院認財物已屬職務上持有,判侵占及期約賄賂罪。
榮家輔導員冒領其保管的榮民存款,法院認屬侵占職務上持有財物,判處有期徒刑。
警察侵占遺失物470元,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論罪,經減刑後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工程處長索賄換取變更設計通過,法院認負責收款分錢的工程師屬共同正犯非幫助犯。
公務員以核准規約備查換取土地買賣價差,法院認具對價關係而屬賄賂,判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