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保險議題
法院認為故意吸毒不等於故意致死,保險公司未證明故意造成事故,判意外險應理賠。
被保險人躲警察侵入住宅墜樓死亡,法院認定與犯罪行為有因果關係,保險公司不賠。
報案人為催救護車謊稱自殺,法院認死者係吸收農藥中毒,最高法院維持應理賠結果。
法院以消去法認定食用蛇膽與肝衰竭死亡有因果關係,屬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應理賠。
女子未告知精神科病史違反告知義務,但與乳癌無關聯,法院認保險公司仍應給付。
勞保局欠費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法院認不得以欠費拒付老年年金,撤銷處分命其給付。
急診病歷記載在家自跌且說法前後不一,法院認無法證明職災,駁回職災給付請求。
代辦公司教病患誇大病情,醫師按件開立不實失能診斷書,法院認屬詐欺判處徒刑。
勞保局以神經檢查正常拒付失能給付,法院認症狀與車禍脊髓壓迫相符,撤銷處分並命給付。
保戶投保前已被建議腦瘤手術卻勾選無病史,法院認授權調閱病歷不免除據實告知義務。
業務員代填健康告知,保險公司不得指保戶違反告知義務,且自殺免責舉證不足應給付。
投保前健檢白血球異常卻未告知,法院認屬故意隱匿,違反據實說明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