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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有創意的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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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教一堂課

聽到一件感情糾紛的案件十分印像深刻

不是因為八卦

而是你可以看到人類的創意可以到哪裡

有一個男的不知道哪根筋不對,說他女朋友劈腿,要告對方

手上還拿著一疊厚厚的照片,是他找徵信社跟拍的

照片很精彩,牽手、擁抱、進旅館,該有的都有

但是,他們結婚了嗎?

沒有,只是男女朋友

法律沒有規定你女朋友必須對你忠誠

她要跟誰上床,是你家的事,法律管不著

但是找人去跟蹤她,把照片拿給她,脅迫依照你的意思做

反而可能是跟蹤騷擾

甚是可能是恐嚇

男的才是那個有罪的人
⠀⠀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夫妻跟男女朋友,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

花幾大錢找徵信社去蒐證,結果非但告不了對方,還讓自己變成被告

這是我見過最有創意的行為
「劉至翰,我沒交往你,別佔有我,江莉x敬上。這句話有他的道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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