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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被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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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公司把三重的20幾筆土地,出租給新竹物流當作營業所

早年稅局認定這塊地有做貨櫃運輸倉儲業,所以核准用便宜的千分之十工業用地特別稅率來繳地價稅

沒想到十幾年後,稅局突然說他們去查了新竹物流客戶的營業項目代號,發現很多客戶是做麵包、賣藥或服飾批發的,所以認定新竹物流載的根本不是工業原料或半成品,而是一般商品

稅局據此認定這塊地已經不符合工業用地的標準,不僅要求地主補繳5年的地價稅差額2000萬,還以地主沒有主動申報用途變更為由,重罰了一倍,高達1640萬的罰鍰

地主說,我們只是把地租給物流公司,怎麼可能去查物流公司的每一家客戶在做什麼生意?

連物流公司自己都說,客戶交寄的都是封好的箱子,他們根本不知道裡面裝的是麵包還是工業零件,地主又不是透視眼,怎麼會知道土地用途已經不符合規定?

法官完全認同地主的說法,

要處罰人民,前提是要有故意或過失

稅局是用新竹物流的內部營業申報資料來認定土地不符規定,但這些資料是國稅局的內部機密,地主根本拿不到

地主每天就算去物流場區看,看到的也只是一箱箱封好的貨物,客觀上根本無從得知裡面裝的已經不是工業原料,當然不能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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