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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保息」是銀行法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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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金38億的億圓富,被告把自己包裝成東方巴菲特,四處併購快倒閉的爛公司裝闊,然後弄出一堆專案,主打未上市股票質押,保證年息高達24%,硬生生割了幾十億的韭菜

這種騙局要能搞大,絕對少不了專業人士背書

案子裡那位號稱雙博士的李姓財經顧問,開課大談投資學,把這家空殼公司吹捧成準備IPO的潛力股,誆稱需要找三百個自然人當原始股東來分散股權

這些核心幹部出事後在法庭上全裝無辜,辯稱自己也是砸錢受害的投資人,說副總只是掛名、以為只是單純民間借貸

我也是受害者不是一個好的主張

你當副總有底薪、配名車,每個月還去高檔飯店開核心幹部會議檢討業績

你自己投錢進去,只是為了做業績衝職位,順便當作活招牌卸下下線的戒心

想拿我也被騙來阻卻違法?在法庭上玩這套裝可憐的把戲,完全禁不起客觀證據的檢驗,最後換來9年多的重刑

但同集團搞的另一個「翰元」系統,被告卻全數獲判無罪

為什麼?因為他們聰明地去公平會報備了多層次傳銷,入會是真的有拿到等值的保健食品,且獎金分紅的計算公式是浮動的

只要沒有承諾「保本保息」,在法律上就完美閃過了銀行法最致命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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