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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裝成酒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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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中的金錢豹等高檔酒店一擲千金,酒酣耳熱之際豪氣結帳​仔細看一眼發票,上面印的根本不是酒店名稱,而是一家洋酒行​這不是什麼開錯發票的烏龍,而是一場聯手掏空國家稅基、牽涉數億元營業額的逃稅大戲​在台灣有陪侍的特種飲食業必須繳納高達25%的重稅​這些財力雄厚的酒店老闆們想出了一個簡單粗暴的奇招​為了規避這的差額,涉案酒店與連城、冠昌等洋酒商合作,將洋酒商向銀行租用的刷卡機放置在酒店內供顧客結帳,並開立洋酒商名義的統一發票​酒商樂得從中抽取3%的手續費​就這樣酒店輕鬆將數億元的營業額從帳面上隱形​原本屬於酒店的高額特種銷售額,在報表上被偽裝成一般的菸酒銷售,使國家稅收蒙受鉅額損失​光是連城集團協助隱匿的酒店銷售額就高達2億6475萬元,逃漏營業稅額超過 6618萬元​除了洋酒商的實際經營者與總會計需承擔商業會計法中的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外,酒店的實際負責人與掛名負責人(人頭)也難逃法網​一名「掛名」超過十年的酒店負責人甚至必須被沒收​他每個月領取一萬元的人頭費,雖然不直接參與營運,但行為提供了逃稅體系的法律外殼,即便只是掛名,仍須負擔代價

對應裁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402號刑事判決(1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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