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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認是真品販賣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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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透過網路直播平台販售仿冒的BURBERRY與MICHAEL KORS名牌手錶,遭檢察官提起公訴

關鍵在於被告明知仿冒卻以真品進行販售的詐欺意圖認定

被告雖辯稱自己向證人進貨時要求真品,且證人有保證,他才誤認是真品,但法院審理後發現諸多疑點:

首先,被告與供貨商證人素昧平生,卻在沒有穩固信賴基礎的情況下大量進貨;其次,被告即便獲取供貨商保證,卻仍多次與人前往專櫃比對,顯見其對商品真實性心存懷疑

特別是供貨商所附之保證卡背面皆為空白,完全不符國際精品之保證規範,被告作為職業直播主,對此等顯而易見的瑕疵未深入查證,反而僅以肉眼隨意比對外觀,其辯解顯然不實

被告雖無法證明其具備專業鑑別能力,但他已具備「懷疑商品為仿品」的認知

在這種懷疑狀態下,他不僅未確認商品真偽,反而在直播中以「真品」作為賣點公開競價,這已經超越了單純販賣仿冒品的範疇,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中以網路對公眾散布之加重情節

判決給電商經營者與直播主的重要警示

檢察官不必證明你「百分之百確知」它是仿品,只要證明你具備「未必故意」,即你已經懷疑是仿品卻選擇無視並繼續販售,這就足夠構成詐欺罪

直播銷售具有即時性與高渲染力,被告利用直播公開宣稱保證真品」這本身就是強烈的詐術手段

法院認定被告的行銷話術,已令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因此判處重刑

沒有鑑別能力的業者,對於進貨標的本就負有更高的注意義務

若你只看價格便宜就大膽販售,出了事賠償的不只是金錢,還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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