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人頭股東、私人帳戶、公司帳戶全部混著用,實際控制人還拿公司名義投資股票,最後公司能不能反過來主張這些股票都是公司的?
這案法院直接用法人格否認把請求擋下來。
婚紗公司主張曾委任員工A代為投資,離職後拒絕返還台積電8000股、ADR 841股,另出售其他股票,要求返還股票並賠近900萬元。一審公司勝訴,二審卻全部翻盤。
法院查出真正掌控公司的B因信用破產,長期借用親友、員工及公司帳戶操作資金。登記股東多屬乾股或人頭,公司財務、人事實際都由他一人決定,公司與個人資金高度混同。股票交易完成後,員工也是直接向B回報,委任金額、開始時間等說法又前後矛盾,真正委任人並非公司。
法院更進一步指出就算部分錢確實從公司帳戶匯出,B既利用人頭股東及公司法人格,混同資金、規避自己債權人執行,卻再讓公司出面主張權利,已屬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法院仍可駁回。
這案很少見。
揭穿公司面紗不只拿來叫股東替公司還債,也可能反過來限制公司自己行使權利。
臺南高分院114年度重上字第29號民事判決
婚紗公司主張曾委任員工A代為投資,離職後拒絕返還台積電8000股、ADR 841股,另出售其他股票,要求返還股票並賠近900萬元。一審公司勝訴,二審卻全部翻盤。
法院查出真正掌控公司的B因信用破產,長期借用親友、員工及公司帳戶操作資金。登記股東多屬乾股或人頭,公司財務、人事實際都由他一人決定,公司與個人資金高度混同。股票交易完成後,員工也是直接向B回報,委任金額、開始時間等說法又前後矛盾,真正委任人並非公司。
法院更進一步指出就算部分錢確實從公司帳戶匯出,B既利用人頭股東及公司法人格,混同資金、規避自己債權人執行,卻再讓公司出面主張權利,已屬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法院仍可駁回。
這案很少見。
揭穿公司面紗不只拿來叫股東替公司還債,也可能反過來限制公司自己行使權利。
臺南高分院114年度重上字第29號民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