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醫療方法,醫師有過失嗎?台北醫療訴訟律師推薦|醫療訴訟律師推薦
有一件典型的醫療糾紛刑事案件
病患心導管手術中發生併發症,最終不治,家屬悲痛,檢察官起訴醫師過失致死
但法院最後的答案是
無罪
刑法不能處理很遺憾的事情,刑法處理的是否有刑事責任
關鍵在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
案發時桃園醫院是區域醫院,院內沒有葉克膜設備並不違反任何法規
當時多數同級醫院也是如此
醫師術前已完整告知風險,家屬選擇心導管而非繞道手術,也符合當時醫療指引
事發後醫師立即急救、聯絡合作醫院請求葉克膜支援
但外科醫師正在開刀,無法即刻到場。這不是不作為,而是現實資源限制
沒有法律或醫療常規要求心導管手術必須「隨時」有葉克膜在旁
否則全台每天那麼多手術,根本無法運作
很多人喜歡用事後視角檢討
如果怎樣、要是當初轉院就好了
但刑法不允許用「更好的選項」來定罪
只能問當下的專業判斷,有沒有逾越合理裁量
答案是沒有
這件事很痛,但不是每一個悲劇,都需要一個刑法被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醫訴字第4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醫上訴字第10號;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641號
病患心導管手術中發生併發症,最終不治,家屬悲痛,檢察官起訴醫師過失致死
但法院最後的答案是
無罪
刑法不能處理很遺憾的事情,刑法處理的是否有刑事責任
關鍵在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
案發時桃園醫院是區域醫院,院內沒有葉克膜設備並不違反任何法規
當時多數同級醫院也是如此
醫師術前已完整告知風險,家屬選擇心導管而非繞道手術,也符合當時醫療指引
事發後醫師立即急救、聯絡合作醫院請求葉克膜支援
但外科醫師正在開刀,無法即刻到場。這不是不作為,而是現實資源限制
沒有法律或醫療常規要求心導管手術必須「隨時」有葉克膜在旁
否則全台每天那麼多手術,根本無法運作
很多人喜歡用事後視角檢討
如果怎樣、要是當初轉院就好了
但刑法不允許用「更好的選項」來定罪
只能問當下的專業判斷,有沒有逾越合理裁量
答案是沒有
這件事很痛,但不是每一個悲劇,都需要一個刑法被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醫訴字第4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醫上訴字第10號;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6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