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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作權的圖案就能告賣水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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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商品上印了自己有著作權的圖案,就能把所有賣水貨告倒?

韓國Jetoy甜蜜貓權利人看到水貨客進口印有貓咪圖案的皮夾、水杯、T恤,氣得跳腳提告侵害輸入權

另一個案子,是國外進口的喉糖,鐵盒上印了精美的版權插畫,權利人一樣告上法院想封殺水貨

你以為著作權方穩贏?
 
法官說消費者買杯子是為了喝水,買衣服是為了穿,買喉糖是為了吃

那個貓咪圖案或精美插畫,只是讓商品變好看的附屬品,而不是交易的核心

只要把圖案拿掉,杯子還是杯子,喉糖還是喉糖

這屬於非著作權商品

既然核心價值是實用功能而非藝術欣賞,就不允許你用著作權來壟斷商品市場、阻礙自由流通

水貨客進口正版真品來賣是合法的

只有當你賣的是CD、DVD或書籍這種純吃內容的著作權商品時,禁止平行輸入的保護傘才會為你撐開

著作權是用來保護創作者的,不是讓用來操控商品定價、封殺正版水貨的武器

想靠一個插圖就壟斷市場?你在法庭上燒掉的律師費,會成為高昂的智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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