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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稅只要把欠的本金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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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漏報稅被抓到,只要趕快把欠的本金補繳國庫,剩下的申報文書晚幾天交、或是填錯表單,國稅局應該會通融?

一家公司支付了約 2千萬元 的設備租金與管理費給國外廠商,卻忘記先扣繳 20%的稅款

國稅局說限期內補繳稅款,並且按實補報扣繳憑單,就只罰1倍

這家公司確實乖乖在期限內補繳了4百萬元的稅款,但接下來的失誤,卻讓他們多付了3倍的代價

公司雖然繳了錢,但扣繳憑單卻沒有在期限內完成申報

公司聲稱員工有在期限內親自去國稅局報,但因為把所得類別填成租金(國稅局認定應填其他所得),被承辦人員拒收,才導致逾期

法官查閱卷宗後發現,公司在早期的復查與訴願中,明明是承認會計人員誤以為明年一月底前報就好才導致逾期,到了行政訴訟才改口說是被退件,說詞反覆且拿不出證據

法官指出國稅局寄發的通知書上早已載明所得類別為其他,公司填錯被退件、未於期限內完成正確申報,在法律上就是未依限按實補報

只要沒有在期限內同時完成補繳稅款加補報憑單的雙重任務,罰鍰門檻就會從 1 倍直接跳升到3倍

這家公司必須吞下高達 1200萬元的天價罰鍰

補繳稅款跟正確申報是同等重要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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