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達比扣留男與圖利罪
去年新聞提到阿布達比轉機男子遭拘留
其妻子對外要求政府無償負擔費用與食宿
我當時就說這件事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外交部如果真的用「無償」的方式
替特定當事人無償負擔食宿、律師費用等
那就是圖利罪
公務員不是不能幫忙
而是不能選擇性免費幫忙
有些人可能是健保、法扶律師用久了
慢慢產生一種錯覺
只要事情夠慘、聲量夠大
國家就「應該」免費接手一切
但法律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
政府的錢不是抽象的國家資源
那是有來源、有責任、有審計的公帑
公司的錢是自己的
公司的債務就突然不是自己的
這種邏輯只存在於嘴砲裡,不存在於制度裡
免費是善行嗎?通常不是
免費會孳生巨嬰和莫名優越感的免費仔
其妻子對外要求政府無償負擔費用與食宿
我當時就說這件事在法律上是不可能的
外交部如果真的用「無償」的方式
替特定當事人無償負擔食宿、律師費用等
那就是圖利罪
公務員不是不能幫忙
而是不能選擇性免費幫忙
有些人可能是健保、法扶律師用久了
慢慢產生一種錯覺
只要事情夠慘、聲量夠大
國家就「應該」免費接手一切
但法律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
政府的錢不是抽象的國家資源
那是有來源、有責任、有審計的公帑
公司的錢是自己的
公司的債務就突然不是自己的
這種邏輯只存在於嘴砲裡,不存在於制度裡
免費是善行嗎?通常不是
免費會孳生巨嬰和莫名優越感的免費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