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 > 民事案件 > 為甚麼發警告聲明毫無用處?
男女朋友交往期間,一方替另一方繳了500多萬元房貸,分手後對方答應還300萬元、每月10萬,這到底是贈與、債務承認,還是借款?
憤世嫉俗的人共同特性
時間通常是權利的殺手,但承認會起死回生
抵押登記被輾轉讓與、不實債權是否適用善意取得?